商务部: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时间:2024-12-28 23:04:06 来源:时讯视界

  12月27日,商务收反税商务部发布公告称,部对自2024年12月29日起,原产于台AG超玩会对原产于台湾地区、湾地马来西亚和美国的区马倾销进口正丁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西亚续征

  根据公告,和美2018年12月28日,进口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100号公告,正丁AG超玩会决定自2018年12月29日起,醇继对原产于台湾地区、商务收反税马来西亚和美国的部对进口正丁醇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原产于台

  2023年12月22日,湾地应中国大陆正丁醇产业申请,区马倾销商务部发布2023年第55号公告,决定自2023年12月29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商务部复审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大陆正丁醇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4年12月29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黎洁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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