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跨境电商监管优化措施公布 广州被列入两项试点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11月27日消息,多项电商点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跨境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监管九游公布了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的优化多项监管措施,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措施主要包括:
一、公布广州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被列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入两不再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中“三、项试企业管理”项下第二款“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多项电商点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的跨境要求。企业在申报环节仍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监管并对真实性负责。优化
二、措施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和企业对企业出口清单申报前,公布广州九游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物流等电子信息,无需传输收款单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试点
在上海、杭州、宁波、厦门、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黄埔、成都、西安海关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试点。允许跨境电商出口货物以散货形式进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先行接受海关查验,然后再根据实际需求灵活拼箱装运。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需建立货物入场、上架、装箱以及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至口岸的物流运输等各环节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并与海关联网实时传输相应数据。
四、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
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长沙、广州、深圳、黄埔、成都、乌鲁木齐海关等2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允许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模式)退货商品跨直属关区退货,退货商品应当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业务的企业应规范经营,具备企业生产作业系统数据并向海关开放或与海关信息化系统对接。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黎洁婵
- ·今天起,无需预约!可直接办理个税汇算
- ·魅力梅州丨“龙”重登场!客家人的龙年“等路”来了
- ·高铁站房“医生”为春运保驾护航
- ·梅州国际陆港挂牌首月成效显!货物运输量呈现持续增长态势
- ·梧桐山国家森林公园3月11日起暂停社会车辆预约入园
- ·接地气,提朝气!梅州开展“强国复兴有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
- ·2023年梅州进出口总值100.9亿元!农产品出口同比增104%,创近三年新高
- ·省第六督导组在梅州专项督导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
- ·农林下路商圈:曾经的“广州三大商业街”之一,如何再现活力?
- ·@返乡人,必看!梅平高速春运出行指引来了→
- ·魅力梅州丨“龙”重登场!客家人的龙年“等路”来了
- ·春运拉开序幕,梅州公安交警全力护航保畅
- ·提振消费在行动|中国电影产业强势崛起 全球瞩目
- ·GDP同比增长6.5%!2023年梅州市经济运行简况出炉
- ·2024年春运今日开启!梅州预计发送旅客61.8万人次
- ·注意!春节期间梅州公交运行时间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