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外卖、主播、代驾等职业劳动关系,最高法作出回应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罗沙、事关齐琪)最高人民法院23日发布第42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外卖这是主播作出j9最高法首次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针对外卖骑手、代驾等职动关网络主播、业劳代驾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系最劳动关系认定问题作出回应。
如果“外卖小哥”与平台企业签订的高法是承揽、合作协议,事关或者平台企业要求“外卖小哥”先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再签订承揽、外卖合作协议,主播作出他们之间是代驾等职动关否存在劳动关系?
对此,指导性案例中明确:平台企业或者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承揽、业劳合作协议,系最劳动者主张与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高法,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用工事实,事关j9综合考虑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劳动过程受管理控制程度,劳动者是否需要遵守有关工作规则、算法规则、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劳动者工作的持续性,劳动者能否决定或者改变交易价格等因素,依法作出相应认定。对于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应当依法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指导性案例同时明确,平台企业或者平台用工合作企业要求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后再签订承揽、合作协议,劳动者主张根据实际履行情况认定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准确作出认定。对于主营业务存在转包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用工事实和劳动管理程度,结合实际用工管理主体、劳动报酬来源等因素,依法认定劳动者与其关系最密切的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随着网络直播行业发展,网络主播与MCN机构之间的劳动争议也较为多发。指导性案例明确,经纪公司对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过程控制程度不强,从业人员无需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管理制度,且对利益分配等事项具有较强议价权的,应当认定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性劳动管理,不存在劳动关系。
代驾司机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代驾司机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问题,指导性案例明确:平台企业或者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为维护平台正常运营、提供优质服务等进行必要运营管理,但未形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对于劳动者提出的与该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主张,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最高法同时指出,指导性案例并不意味着平台企业与网络主播、代驾司机之间绝对不能成立劳动关系,关键要看是否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即使不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不能确立劳动关系,但企业进行一定劳动管理的,也应当依法依规保障劳动者的相应权益。
- ·立秋过后 “清凉经济”开始降温
- ·食用大豆制品好处多,你知道怎么选吗?
- ·国际领先!我国首个行星际闪烁监测望远镜正式建成
- ·再添60家!广东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数量全国第一
- ·第三季度我国上市互联网企业市值大涨 环比上升25.4%
- ·2024汤尤杯:国羽男队女队均晋级决赛,将与印尼双线争冠
- ·商务部:今年1至4月我国服务外包新增从业人员超30万人
- ·广东各地考场天气预报来了!高考期间部分地区或有暴雨
- ·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全国共查获涉案物品9000余吨
- ·端午假期将至,深圳地铁这2天延长运营服务时间
- ·高考后调适,试试这几个给身心“充电”的小妙招|科普时间
- ·珠海百年古村蝶变国际村,“出圈”的秘密在这里
- ·顺利进入预定轨道!长二丁火箭一箭四星发射看点解析
- ·77支队伍狂飙西围涌,第二届中国·肇庆传统龙舟赛开桨
- ·推进医疗检查结果互认,目前怎么样了?
- ·湾区“大号地铁”贯通 江门新会智造助力大湾区轨道交通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