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时间:2024-11-09 15:25:19 出处:知识阅读(143)
掌上梅州讯 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梅州为贯彻落实“一决定一法”(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开展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专项整治罪行九游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行动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击市林业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梅州城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涉野生动连日来深入农贸市场、物违饭店食肆等场所开展检查,法犯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梅州集中整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违规行为。开展
据了解,专项整治罪行九游市林业局、行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订打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打击成立打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检查组,涉野生动定于8月10日至31日集中整治梅州城区(梅江区、物违梅县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检查组一方面通过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另一方面以约谈、告诫等方式,督促商品交易市场及电子商务平台(含网络订餐平台)内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电子商务平台(含网络订餐平台)经营者等相关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不得为相关违法行为提供相关服务。此外,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12345热线、12315投诉举报平台或者其他方式向市场监管、林业部门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市林业局和相关部门对投诉举报信息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依法查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连日来,联合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对梅州城区(梅江区、梅县区)范围的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据统计,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局)累计出动人员13657人(次),车辆3641辆(次),清理整治市场、酒楼饭店等经营场所12031个(次),退出野生动物养殖场所176家,签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责任书5625份,宣传教育1701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15份。
本报记者:李艳良
通讯员:韩华华
编辑:黄振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