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二次提请审议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天(2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保守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审议。秘密草案二审稿完善确定保密事项范围的法修AG超玩会原则,进一步规范定密权限等内容。订草
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第十五条规定,案次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提请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单独或者会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规定。审议军事方面的保守保密事项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秘密保密事项范围的法修确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订草科学论证评估,案次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提请AG超玩会保密事项范围的审议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
修订草案还对国家秘密确定作出了规定。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九条规定,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有条件的可以标注密点。
修订草案还建议增加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开展保密教育提醒,清退涉密载体”。
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十六条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开展保密教育提醒,清退涉密载体,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不得违反规定就业和出境,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脱密期结束后,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对知悉的国家秘密继续履行保密义务。涉密人员严重违反离岗离职及脱密期国家保密规定的,机关、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处置措施。同时,修订草案在“附则”中规定了工作秘密。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骆源: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地方、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提出,工作秘密不是国家秘密,但实践中大量存在,应当予以规范,加强管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有关条文修改为:“机关、单位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的事项,根据工作秘密管理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 ·3月25日央行开展7天期3779亿元逆回购操作
- ·假期来临,该如何陪伴孩子?看直播,丘老师教你!
- ·日报小姐姐向你喊话:“一盔一带”了解下?直播现送!
- ·今年前5月梅州经济总体呈现向稳向好发展态势
- ·梅州第34个天下税收张扬月行动启动
- ·扶贫济困,爱心潮涌!梅州共计接收善款9.77亿元
- ·护航高考,强化演练!梅州各考点组织开展高考防疫应急处置演练
- ·梅州拟新增三家国家3A级旅游景区,正公示!看看都有“谁”
- ·预防诺如病毒感染,做到这五点
- ·一图读懂!原来你是这样的综合保税区...
- ·“五子登科”齐亮相!梅州脱贫攻坚成效显
- ·务必教给孩子!看漫画,学防溺水安全小知识~
- ·天气课代表|广东开始回温!清明假期天气提前剧透
- ·认购1300万元扶贫产品!梅州3家企业“以购代捐”助力消费扶贫
- ·梅州市“最美家庭”丨钟淑芳家庭:弘扬好家风 传承伴成长
- ·青春不散场~东山中学举行各式班级活动庆祝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