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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印发《意见》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

时间:2024-05-17 18:56:35 出处:探索阅读(143)

掌上梅州讯 近日,市住市住建局印发《关于扶持壮大本地中小企业发展 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建局建市若干意见》,对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印发意九游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提出系列鼓励措施。鼓励

《意见》提出鼓励同等条件选择、中小政工鼓励预留份额做法、企业鼓励免除投标担保、参房程招坚持公平竞争制度、投标严禁歧视条款设置、活动及时支付工程账款等措施。市住其中明确,建局建市九游对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印发意项目,鼓励中小企业以单独或者联合体身份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对于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鼓励项目,鼓励招标人邀请中小企业参与项目投标。中小政工严禁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企业对民营中小企业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严禁在招投标活动中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限制、排斥民营中小企业参与招投标的做法,或者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限制、排斥效果的做法。严禁针对中小企业设置投标报名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环节等;严禁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同时,针对企业资金周转压力等问题,《意见》指出,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中小企业投标人、中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提交投标、履约、质量保证金的,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接受。鼓励招标人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梅州日报记者:郑炜梅

编辑:杨乔颖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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