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底前梅州各县(市、区)至少建成2家规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掌上梅州讯 近日,年底我市印发《梅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前梅区至
《方案》明确了促进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州各照护AG超玩会工作目标:2020年底前,全市建成2家以上具有示范效应、县市可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少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022年底前,不断扩大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覆盖面和普惠范围,实现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化婴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幼儿各县(市、服务区)至少各建成2家规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025年底前,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年底政策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各县(市、前梅区至区)至少各建成6家规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州各照护AG超玩会
《方案》指出,县市将加大对社区和农村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少建支持力度。在社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的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居住小区,2025年前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农村,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农村服务体系,鼓励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闲置办公场所、闲置校舍等资源,以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此外,将婴幼儿列入家庭医生签约重点人群,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宣传;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普遍建立母婴室,营造友好的婴幼儿照护环境。
《方案》强调,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落实国家各项支持政策,拓宽婴幼儿照护服务供应渠道,支持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以多种方式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推进托育和幼儿教育相衔接的托幼服务一体化。同时,通过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建立健全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公布机构评估结果、加强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等方式,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行业管理。
《方案》明确,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引导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鼓励校企合作,实施“南粤家政”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多途径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
本报记者:刘巧
编辑:宋一笑
- ·胡塞武装称向以色列一发电站发射一枚高超音速导弹
- ·梅州7个县(市、区)发布寒冷红色预警,注意防寒防冻!
- ·挂“洋”头卖假酒,抓!
- ·提升学科教研专业能力!全市教研体系建设暨学科教研员全员培训会议召开
- ·相聚新传 共话睁开
- ·超额完成任务!梅州2023年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88亿元
- ·梅河高速路政送“福”进村暖人心
- ·超额完成任务!梅州2023年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88亿元
- ·荥经县地税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成效明显
- ·送春联、专家义诊!@梅州市民,本周五这场活动别错过→
- ·超额完成任务!梅州2023年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88亿元
- ·春运拉开序幕,梅州公安交警全力护航保畅
- ·第三方平台称“春运抢票开始”“最早可提前90天预约”?12306回应
- ·把浓浓年味带回家!梅州多地举办丰富活动方便市民采购应节商品
- ·@驻梅部队官兵和广大民兵,这份倡议书请查收→
- ·今年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说了啥?一图带你读懂→